最新!忻州城区2026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6-07-09 07:48 最新!忻州城区2026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![]() 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《忻州城区2026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: 经市政府、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忻州城区 2026 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忻州市忻府区教育体育局 2026 年 7 月 6 日 - 1 - 忻州城区 2026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一、组织实施 (一)成立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,统筹 协调市、区学校招生工作。 (二)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忻府区教育体 育局统筹组织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、划定招生范围、下达招生计 划(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下达所属学校招生计划),指导、 协调、监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。 (三)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,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 第一责任人。城区各学校根据本办法,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 则,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。 (四)2026 年忻州城区适龄生较多,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 的适龄生在忻州城区学校顺利入学,鼓励各学校以联盟办学、合 - 2 - 作办学等方式运行,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 二、招生原则 (一)义务教育招生坚持以县为主、属地管理的原则。省属、 市属、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、集团化办学学校都要严格遵循属 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。 (二)公办学校坚持“划片、就近、免试、分配”的原则。 (三)民办学校坚持“公民同招”的原则。 三、招生对象 小学: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:2026 年小学毕业学生 四、服务范围及招生计划 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为:东起北同蒲铁路, 西至牧马路;南起南环街,北至旭来街。城区各学校服务范围详 见附件 1、附件 2,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。城区各学校招生计划 见附件 4。 五、招生流程 (一)网上报名: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全部实 行网上报名。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,登 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,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,并上传 相关资料照片。 (二)公办学校流程: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、房产部门对 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,审核结束后,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 送生源信息,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报名学生将直接列入黑名单 - 3 - 处理。 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生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备案,分类确 定招生结果,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。 (三)民办学校流程:按照本方案时间安排,由市、区教育 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摇号,及时向社会公布摇号结果。未被摇中且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,可继续参与服务范 围内公办学校招生。 六、招生录取办法 (一)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分类及录取办法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计划、入学条件、入 学类别、招生情况,按照梯次原则进行招生,录满为止。 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,实行“小学六年一学位,初中三年 一学位”政策,学校服务范围内同一套房产自登记入学之年起, 原则上六年内一个小学学位,三年内一个初中学位(符合国家生 育政策的除外)。各学校要严格招生入学房屋登记审核工作,要 建立小学自 2021 年、初中自 2024 年以来范围内入学登记房产信 息库,对学生入学房屋信息与信息库进行比对。2025 年 7 月 11 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,如学位已被占用,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。 1.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【户口】具有忻州城区户籍(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、新建路 派出所、长征路派出所、七一南路派出所、七一北路派出所、播 明派出所,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、长征街派出所、和平街 - 4 - 派出所、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总服务范围内)(下同),且学生与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同 一户籍。 【房屋】学生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 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 龄儿童少年。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 《义务教育毕业证》(小学)。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,需提供学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 和父母《结婚证》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 续。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 3 执行(下同)。 2.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【户口】具有忻州城区户籍,且学生与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 人)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同一户籍。 【房屋】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、随祖父 母(外祖父母)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,祖父母(外祖父母)持 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- 5 -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《房屋所有权 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 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和居委会(办事处)出具的与祖父母(外祖 父母)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《房屋所有权 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《义务教育毕业证》(小学)、父母双方 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、居委会(办事 处)出具的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 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。 3.父母(法定监护人)长期外出、随祖父母(外祖父母)共 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【户口】具有忻州城区户籍,且学生与父母(法定监护人)、 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同一户籍地址。 【房屋】学生随祖父母(外祖父母)共同居住生活,祖父母 (外祖父母)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 产权证书》。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《房屋所有权 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(父母双方 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,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 - 6 - 证明原件;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,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 证明原件、社保及相关佐证材料;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,须 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人社部门 批准签发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(聘用)合同书》等证明) 和居委会(办事处)出具的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长期共同居住 的证明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《房屋所有权 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义务教育毕业证(小学)、父母外出工 作或就业证明(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, 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;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, 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、社保及相关佐证材料;父母 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,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《工 商营业执照》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(聘 用)合同书》等证明)和居委会(办事处)出具的与祖父母(外 祖父母)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 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。 4.政策性照顾对象 (1)烈士子女、现役军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伤 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 教育优待政策执行。 - 7 - (2)孤儿。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。 (3)市、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。 5.学校有空余学位,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。学校 没有空余学位,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【户口】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《居住证》(居住证明无 效)。 【房屋】学生父母(法定监护人)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《房 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并实际共同居住。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和《居住证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 动产权证书》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和《居住证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 动产权证书》《义务教育毕业证》(小学)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 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。 6.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 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【户口】具有忻州城区户籍,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《居 住证》(居住证明无效)。 【房屋】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直管 - 8 - 住房,廉租房、公租房、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 备以下三个条件: (1)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城区内无房,持有市不动 产登记中心出具的“无房证明”; (2)在 2026 年 2 月 28 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“租赁 住房协议”,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房屋租赁证》,并实际 居住半年以上; (3)符合“小学六年一学位,初中三年一学位”政策的规 定。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居住证》、“无房证明”、“租赁住房协 议”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房屋租赁证》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居住证》、“无房证明”、“租赁住房协 议”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房屋租赁证》《义务教育毕业证》 (小学)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 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。 7.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房屋产权证》(《不动产权登记证》) 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、有效《劳动合同》或《营业执 - 9 - 照》。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,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:《居民户口簿》《房屋产权证》(《不动产权登记证》) 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、有效《劳动合同》或《营业执 照》、《义务教育毕业证》(小学)。 系统初审通过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,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 件原件到学校审核。 小学: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、新建路以西范围内就读学校为 团结西街学校小学部、健康西街学校小学部、忻州龙岗小学;健 康街以北、新建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团结东街小学、东方红 学校小学部;健康街以南范围内就读学校为东街小学。 初中:忻州城区新建路以西、健康街以北、和平街以南、建 设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健康西街学校初中部;健康街以北、 建设路以西、和平街以南、牧马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 第十二中学;和平街以北、新建路以西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团结西 街学校初中部;健康街以北、新建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 市第九中学;健康街以南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八中学。 8.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 少年入学工作;城区各学校优先保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 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、随班就读。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要制定“一人一案”,采取“送教上门” - 10 - 等方式,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, 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。 9.多孩子女入学 因学校搬迁导致多孩家庭接送困难的,可在符合划片就近入 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前提下,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长幼随 学申请,由接收学校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批。 10.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 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、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,待 招生工作结束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就读,不得择校。 (二)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1.民办中小学一律实行网上报名(未在系统报名的,一律 不予录取),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。 2.具有忻州市户籍或《居住证》(居住证明无效)的适龄儿 童(少年)可以选报一所市直民办学校;具有忻府区户籍或《居 住证》的适龄儿童可以同时选报一所市直民办学校和一所区直民 办学校。 3.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轨制、招生计划、招生范 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。网上报名结束后,市、区教育部门 通过报名系统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,不符合报名条件的,取 消摇号资格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 取;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,电脑派位摇号录取。摇号结束后, - 11 - 由学校对拟录取学生信息进行复审(详细审核),不符合招生条 件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 报名摇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,邀请公证机构人员、纪 检监察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 表全程监督,全程录像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, 可继续参加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招生。 4.在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 初中。学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,采取 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;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 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,应全部录取。 5.对出现违规招生、违规收费等问题,以及制造社会矛盾、 引发网络舆情的民办学校,将核减招生计划。 七、建立黑名单机制 (一)招生过程中,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、假 居住证、假房产证等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,一经查实将纳入 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。公安部门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置。列入黑名单的,待招生工作结束 后,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,不得择校。 (二)招生过程中,对于各类违规宣传“明码标价”承诺入 学、买卖所谓“指标”“学位”的“招生黄牛”“学托”“学贩”, 以及采取威胁、恐吓,缠访、闹访,围堵学校、机关,非法聚集 上访等方式谋取不合理诉求和刻意扰乱招生秩序的人员,由公安 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置。 - 12 - 八、时间安排 (一)7 月 13 日 8:00 至 7 月 17 日 18:00,进行网上报名。 (二)7 月 20 日至 8 月 2 日,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 行比对初审。 (三)8 月 3 日开始,招生系统分批次向学校推送适龄生信 息。各公办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。 (四)8 月 8 日,忻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忻州市北方学校、 忻州现代双语学校、忻州市五台山实验双语学校、忻州市康乐小 学进行摇号,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。8 月 9 日至 10 日,办理入 学手续。 8 月 11 日,忻府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忻府区人才初级中 学校、忻府区人才小学校、忻州实验双语学校进行摇号,并及时 公布录取结果。8 月 12 日至 13 日,办理入学手续。 (五)8 月 25 日招生结束,各学校发放《新生入学通知书》。 (六)8 月 31 日前,各学校完成均衡编班。邀请人大代表、 政协委员、纪检干部、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,现场监督 均衡编班工作,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。 (七)9 月 1 日正式开学,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。开 学后 30 天之内各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招生名单, 建立新生学籍档案。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和《山西省中小学学籍 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: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,其父母或 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学年开始前,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 - 13 - 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,缓学学生暂缓 注册学籍。适龄儿童接到入学通知后,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 续的,须在开学后 10 个工作日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 入学,延期不超过两周,延期入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;10 个工 作日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又不办理延期手续,或延期期 限内仍不报到者,学校启动控辍保学程序。 九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 导组,健全招生工作机制,严格招生流程,落实“谁主办、谁主 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责任机制,严格招生工作纪律,实现公正、 公平、阳光招生。 (二)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、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 度,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过程公平、结果公 正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,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 关信息(入学具体政策、学校服务范围划分、招生计划、入学资 格、报名材料、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、监督举报平台、信 访接待地址等),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,及时处理,防止问题 积少成多、积小成大,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、协商和处理, 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,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,针对往年易 发生的问题,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,成立应急小组,加强会商 协商,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。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, 积极做好正面宣传,要认真解答家长、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 的相关咨询,及时受理、核实、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。 - 14 - (三)公安、房产服务中心、不动产登记中心、市场管理、 卫健、人社、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,负责出具相关真 实有效证明,协助招生工作。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核查户籍信息,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核查房产信息,卫健部 门负责协助核查学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信息,民政部门负责协助 核查学生父母的《结婚证》信息。 (四)强化监督检查,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 处。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,严格按照招 生规定做好适龄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,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社会 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。 附件:1.忻州城区小学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2.忻州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3.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 权证、租房、户籍情况的说明 4.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6 年招生计划 - 15 - 附件 1 忻州城区小学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1.龙翔小学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七一北路;南起云中河,北至 旭来街。 (2)御龙庭、锦兴园、龙翔小区、欣园、顿村安置小区、 福泰园可暂入龙翔小学,待凌云小学建成后划入凌云小学服务范 围。 2.雁门小学 (1)东起建设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九原西街,北至云 中河。 (2)东起慕山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雁门大道(含雁门 大道南街),北至九原西街。 3.忻州十三中(小学部)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紫檀东街,北 至云中河。 (2)东起新建北路,西至七一北路;南起公园东街,北至 紫檀东街。 (3)紫檀佳苑、锦绣华府暂入十三中。 十三中小学部、开元街小学(联合划片) 东起七一北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紫檀街,北至云中河。 4.长征小学(西校区) - 16 - 东起建设北路,西至慕山北路;南起雁门大道,北至九原西 街。 5.长征小学 东起七一北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雁门大道,北至紫檀街。 6.大檀小学 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北路;南起汾源东街,北至紫檀 东街。 7.杏林小学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北路;南起公园东街,北 至汾源东街。 (2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七一北路;南起雁门大道,北 至公园东街。 8.团结西街学校(小学部) 东起建设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和平西街,北至雁门大道 (不含雁门大道南街)。 9.七一路小学 (1)东起七一路,西至建设路;南起气象南巷,北至雁门 大道。 (2)东起新建北路,西至七一北路;南起和平东街,北至 雁门大道。 10.团结东街小学 (1)东起云中北路,西至新建北路;南起学府东街,北至 雁门大道。 - 17 - (2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云中北路;南起团结路(304 公交车线),北至雁门大道。 11.东方红学校(小学部)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云中路;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 延伸,北至团结路(304 路公交车线)。 (2)东起云中路,西至新建路;南起长征东街,北至学府 东街。 12.和平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利民西街,北至和平西街。 13.实验小学 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建设南路;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 七一路,北至气象南巷。 14.第二实验小学 (1)东起新建南路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健康街(七一路 至忻中西巷段)--忻中南巷,北至和平东街。 (2)七一路以西,临近健康路的部队、忻电医院、原市医 院、电业局、五交化、糖酒公司小区。 15.新建路小学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南路;南起健康东街往东 延伸,北至长征东街往东延伸。 (2)东起新建南路,西至忻中西巷;南起健康中街,北至 忻中南巷。 16.龙岗小学 - 18 - (1)东起慕山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光明西街,北至利 民西街。 (2)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桥西街向西延伸至 牧马路,北至光明西街。 (3)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慕山南路;南起健康西街,北至 利民西街。 17.健康西街学校小学部(北关二校) (1)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建设南路;南起龙岗街,北至匡 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。 (2)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慕山南路;南起光明西街,北至 健康西街。 18.北关小学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光明街,北至 健康街往东延伸。 (2)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建设南路;南起桥西街,北至龙 岗街。 19.东街小学 (1)东起牧马河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至 牧马河,北至光明街到宏忻线牧马河桥。 (2)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南环街,北至桥西 街。 (3)田村 - 19 - 忻州城区小学学校服务范围图 ![]() - 20 - 附件 2 忻州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说明 1.外国语学校(初中部)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七一北路;南起云中河,北至 旭来街。 (2)御龙庭、锦兴园、龙翔小区、欣园、顿村安置小区、 福泰园暂入忻州市外国语学校,待十五中建成后划入十五中服务 范围。 2.忻州五中 东起建设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雁门大道(含雁门大道南 街),北至云中河。在雁门小学(忻州五中小学部)连续就读满 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。 3.实验中学(初中部) 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紫檀街,北至云中河。 4.忻州十三中 (1)东起新建北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雁门大道,北至 紫檀街。 (2)紫檀佳苑、锦绣华府暂入十三中。 (3)在忻州十三中小学部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 直升本校初中。 5.忻州九中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北路;南起雁门大道,北 - 21 - (2)云中路街道办事处、忻口镇所辖村。 6.团结西街学校(初中部) 东起建设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和平西街,北至雁门大道 (不含雁门大道南街)。 7.忻州师院附属中学(初中部) 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建设北路;南起和平街,北至雁门大 道。 8.忻州十一中 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-长 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处(长征街加油站)-长征西街,北至和平 西街。 9.忻州十二中 东起建设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, 北至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-长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(长征街加油 站)-长征西街。忻州十二中与忻州市外国语中学校合作办学。 在龙岗小学(忻州十二中小学部)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 可直升本校初中。 10.忻州六中 (1)东起新建路,西至七一路;南起忻中北巷,北至和平 街。 (2)东起七一路,西至建设路;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 至七一路,北至和平街。 - 22 -
忻中北巷。 (4)东起忻中西巷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健康中街,北至 忻中北巷。 (5)七一路以西,临近健康路的部队、忻电医院、原市医 院、电业局、五交化、糖酒公司小区。 11.东方红学校(初中部)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路;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 延伸,北至和平东街。 (2)樊野村。 12.健康西街学校(初中部) (1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新建南路;南起健康东街向东 延伸至北同蒲铁路,北至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。 (2)东起云中南路,西至新建南路;南起光明街,北至健 康东街。 (3)东起新建南路,西至忻中西巷;南起健康中街,北至 忻中南巷。 (4)东起新建南路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光明街,北至健 康中街。 (5)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建设南路;南起桥西街,北至匡 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南路。 13.忻州八中 (1)东起云中南路,西至南关大街;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 - 23 - 到云中南路牧马河桥,北至新纪元小区一排巷。 (2)东起南北大街--南关大街,西至七一南路;南起南环 街向东延伸到云中南路牧马桥,北至光明街。 (3)东起七一南路,西至牧马路;南起南环街,北至桥西 街。 (4)西张镇所辖村;秀容办事处东石村、东王村、田村。 14.忻州七中 (1)东起牧马河,西至云中南路;南起云中南路牧马河桥, 北至光明东街到宏忻线牧马河桥。 (2)东起北同蒲铁路,西至云中南路;南起光明街,北至 健康东街往东延伸。 (3)东起云中南路,西至南北大街;南起新纪元小区一排 巷,北至光明街。 - 24 - 忻州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图 ![]() - 25- 附件 3 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、租房、户籍 情况的说明 一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 (一)新建小区未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 已签订网签合同的,入学报名时提供网签合同、开发商交房验收 报告、社区(居委会)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。 (二)新建小区未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 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,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 房合同、交全款不动产税票、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、社区(居委 会)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。 (三)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、廉租房的居民子女,须提供保 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。 (四)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,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 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。 (五)单位集资房(含福利房)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,由原产 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、个人购房交款票据、暖气、煤气及物 业管理费发票。 以上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,且须在报 名前实际居住,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。 二、租房问题 - 26 - 涉及新建小区未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 已签订网签合同,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,可提供网签 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。 三、户籍问题 (一)居民房产在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的小 区,因户籍只能落户在房产所属非城区派出所,其户籍按照忻州 城区户籍对待;忻府区非城区派出所户籍,按照持有忻州城区《居 住证》对待。 (二)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。 (三)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城区,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 的,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,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。 (四)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,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,持 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。 - 27 - 附件 4 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6 年招生计划 (公办小学) ![]() - 29 - 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6 年招生计划 (公办初中) ![]() - 30 - 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6 年招生计划 (民办小学) ![]() - 31 - 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6 年招生计划 (民办初中) ![]() 来源:忻州市教育局、山青忻州 责编:郝法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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